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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乐Lv68   
无棣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中介备案管理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经营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规范化水平,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及滨州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殡葬中介备案管理的预备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将全面开展殡葬中介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殡葬中介,是指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凡在我行政区域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殡葬中介均纳入本次备案管理范围。

二、备案时间

2026年76710日,为集中备案期。此后新从事服务的殡葬中介,应在从业前10个工作日内主动申请备案。变更、注销备案信息、经营地址,服务项目发生变动,或停止经营的,10个工作日内到县民政局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三、备案内容

(一)组织备案需提交材料

1.《殡葬中介(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

(二)个人备案需提交材料

1.《殡葬中介(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

四、备案办理流程及办理地点

(一)办理地点

无棣县民政局(具体地址:棣新四路海丰十七路民政大厦二楼311室)

咨询电话:8910696,1537626878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持材料到无棣县民政局提交备案申请

2.材料核验: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材料缺失、不合规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3.建档录入:审核通过后建立专项备案档案,及时录入山东省居民身后事服务与管理平台;

4.发放回执:备案完成后,出具《殡葬中介备案回执》,明确备案有效期及行业管理要求。

五、监督管理相关规定

1.全县所有殡葬中介经营主体须按时完成备案,做到应备尽备,未备案不得在我县开展殡葬中介经营活动;

2.县民政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对经多次告知仍拒不备案、隐瞒真实信息违规经营、存在哄抬物价、虚假宣传、违规敛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统一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无棣县民政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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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已被阅读了32次  楼主 2026-07-09 09: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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